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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68樓
發表於 2010-5-12 2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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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論 壇 主 要 規 定】 紅字代表最後更新
(01)禁止亂發文回覆,如亂碼、只有表情符號的文、點點點甚至只有一個重複字的帖,
犯了輕微者刪文或者禁言,嚴重者不再通知與公告,直接刪除會員資格。
(02)禁止惡意重複發文與洗板,其中較為嚴重為私服推廣文,要推廣請單一開文,
在以回覆方式推文,否則在不另行通知下,直接刪除會員帳號與文章。
(03)禁止散播不實與惡意濫罵管理團隊與會員的話,比如妨害他人
名譽、言語恐嚇、隱私權等等,
如果犯了輕微者刪文或者禁言,嚴重者不再通知與公告,直接刪除會員資格,
(04)禁止文章中的需要下載的,或者任何連結是要求會員去其他論壇註冊的,
本論壇將視為挑釁行為,輕者禁止訪問,重者不通知下刪除會員。
(05)禁止將帳號供他人使用,本論壇只認帳號不認人,只要違反論壇規則將一律
處份,請務必注意自身權益。
(06)在本論壇所發的任何文章,均由發文人自行負責,本論壇為即時訊息形式,
無法即時確保任何文章的內容,凡是觸犯當地法律之會員,皆與本論壇無關。
(07)本論壇有權因文章標題、內容而進行不通知刪文處理,以確保論壇穩定性,
如造成您心生不滿,請透過論壇版塊進行申訴動作,由公判來決定對錯。
(08)本論壇擁有最後更動規則的權利,請記得隨時注意論壇規則更新的通知,
否則觸犯了任何規則,同樣依照規定處份。
(09)本論壇嚴禁私底下騷擾本站之會員、幹部,如發現將依程度嚴懲
否則觸犯了任何規則,同樣依照規定處份。
(10)嚴禁在不同主題回覆相同的字樣,違者第一次以短訊息警告!但不刪除文章。
第二次再犯者將直接刪除文章以及會員資格!
(11) 絕對禁止未經他人同意轉載他人文章,幹部及各會員一視同仁,將採取
法律途徑來辦理
(12)論壇有權利刪除、屏幕「有可能」引發筆戰的文章,且有權禁止發言與訪問,
一切以安為主。
(13)論壇上的任何糾紛,請透過論壇的程序進行投訴,請勿隨意濫罵,嚴重者
刪除帳號處裡。
【論 壇 幹 部 規 則】紅字代表最後更新
(01)凡是未經論壇請假動作,超過12天以上者,論壇將依情況刪除職位或把帳號刪除,
並且將所有論壇貢獻『包含論壇金幣、積分等等』全數歸零。
(02)凡是為個人情緒影響,而隨便亂刪除文章,將停止等級職位十天以上,
將依照文章價值性、數量來決定天數。記住本論壇所有刪除的帖子,
最終還是會回到管理員的清單中,所有證據我一律保留。
(03)凡是申請了版主卻未盡到版主要有的管理,本論壇擁有任何理由移除職位,
如有任何誤會、理由,請事後透過論壇簡訊告知。
(04)凡是總版主級以上的管理人員,必須時常參予發文與回覆,以作為楷模之
對象,否則將以降級處份。
(05)請尊重比自己等級高的幹部,不要隨意辱罵他們,如經發現,一律視情況而處罰。
輕者為禁止版主資格,重著刪除會員資格。
(06)任何糾紛或者意見,請不要私底下處理,請透過論壇高層幹部,或者總站長,
凡是「可能」或「嚴重影響」論壇秩序的文章,我們有權利禁止,並且懲罰版主。
本論壇擁有最後更動規則的權利,管理人員務必注意規則的更新,
否則觸犯了任何規則,同樣依照規定處份。
【論 壇 職 務 升 降 】
(站長級 一級管理權限)最高名額:1名;由總站長挑選。
(副站級 二級管理權限)最高名額:2名;由站長認可後,經票選獲選者。
(總版級 三級管理權限)最高名額:5名;最低升級標準為發文回文合計600篇以上。
(區版級 四級管理權限)最高名額:各區1名;最低升級標準為發文回文合計250篇以上。
(版主級 五級管理權限)最高名額:不設限;最低申請標準為發文回文合計30篇以上;
總版主以上可依人才標準直接給於升級,可免於三十篇之限制。
版主如身兼多版,每位版主最多只能承接兩個版塊,最低發帖數須超過150
以上所有等級需要一階一階往上。
【論 壇 特 殊 職 務 介 紹 】
(幹部團隊)論壇三級幹部小組;幹部團隊作為論壇輔助幹部,類似於糾察隊的腳色,
可參予論壇站長級的管理。要擔任此職務,
皆由論壇總站長指定,可作為總站長的助手,也是親信。
(決策小組)論壇事務決策小組;無管理權限(看是否有擔任論壇職位),但作為論壇的決策小組,
論壇未來的決策將由此小組成員進行表決,不外乎論壇的任何事物,
都可經此決策小組進行表決!最終由站長負責執行∼(站長無法拒絕該決策小組的決定)
(開發團隊)論壇程式開發小組;論壇程式開發小組,為求保密該小組成員無法公開,作為論壇程式開發,
必須與論壇簽訂相關保密合約,但幾乎每個程式都可以申請相關獎金!
需配合總站長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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